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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确定为全国绿色交通城市
2015-05-27 
        

        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近日,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绿色交通城市。

        被确定为全国绿色交通城市后,在2015至2017年间,我市将在一系列交通节能减排项目上申请到国家奖励资金支持,可加速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从2013年开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通过初癣竞争性终选,我市从全国20多个城市中脱颖而出,于2015年4月成功创建成第三批全国10个绿色交通城市之一,填补了自治区没有全国绿色交通城市的空白,为自治区和我市赢得了荣誉。

        成功创建全国绿色交通城市,对“小三角”区域乃至自治区建设绿色交通城市基础设施、推广应用LNG等绿色交通运输装备、推广应用智能交通与信息化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对改善我市大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具有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在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交通运输品质的提升,将低碳环保理念贯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全过程。交通运输行业积极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努力降低能耗、减少排放、减轻污染,“绿色低碳”交通已成为展现城市魅力的主打品牌之一。

        创建成全国绿色交通城市可为我市争取到6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奖励资金,首批资金2123万元将于下半年到账,其余资金在2017年前拨付到位。我市获得的奖励额度位列全国第三,第一、第二名为西安市和兰州市,分别获奖励2373万元和22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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