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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深入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
2015-05-28 
        

        为进一步强化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广泛取得社会公众对路政执法的理解与支持,营造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建设美丽公路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5月份以来,我处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市交通运输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路政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准备。接到通知后,我处迅速行动,成立了天津市普通公路“路政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天津市普通公路贯彻“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把“路政宣传月”活动分为基础工作准备阶段、集中宣传阶段和集中开展涉路违法活动专项整治及宣传高潮阶段三个阶段;同时,确定了法律法规讲解、超限案例剖析、路域环境整治、先进典型报道、路政成果展示等五个方面的宣传内容,并积极协调各级媒体对“路政宣传月”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是活动丰富、贴近群众。除在各路政执法场所、路政服务大厅、车辆车户集中区域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展牌、发放宣传资料以外,我处还组织人员深入公路沿线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企业、在建工地、货尝码头、普通公路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等地进行走访,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涉路法规宣讲;借助天津公路官网、天津路政官方微博、微信群等互联网的传播优势,及时编发宣传资料,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录制路政宣传音频进行播放、印制“路政宣传月”便民手提袋进行发放,进一步扩大了路政宣传的影响力,使依法行政、依法治路、爱路护路理念深入人心。

        三、氛围浓厚、实效突出。为深入推进“路政宣传月”活动持续掀起宣传高潮,我处于5月26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15个公路管理单位在各管辖区域同步开展了“路政宣传月集中宣传日”活动。活动当天,全市共出动宣传工作人员322人、宣传车辆87台,制作宣传展板94块、悬挂横幅82条、发放路政宣传资料6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天津电视台、北方网、天津日报、各区县电视台等相关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群众对公路法规及公路路政执法有了更深的了解和理解,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知法守法、爱路护路意识,也为路政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矗

        同时,自“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我处根据担负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情况,把“路政宣传月”活动与当前开展的春季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期全国公路检查、公路扬尘污染治理、“美丽天津”建设紧密结合,统筹安排,不仅形成了领导重视、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路政宣传良好局面,而且我市普通公路路网通行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改善,3至5月期间,全市共治理非公路标志816处,治理私搭乱建1411平方米、27处,治理平面交叉道口60处,治理穿跨涉路行为14处,治理摆摊设点2145平米43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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