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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补贴船舶污水处理
2015-05-29 
        5月19日,记者在南通市内河船舶生活污水改造推进会上获悉,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但符合相关规定且加装生活污水处理或收集装置的船舶,政府将给予资金补贴。

        据测算,仅京杭运河苏北段全长404公里的航道内,来往船舶每年产生的生活污水就高达26万吨。据相关规定,2016年1月1日起,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将不得进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和18条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航行,南通所有内河航道均在此范围。

        目前,南通市符合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条件的现有船舶共88艘(400总吨及以上、2011年9月1日前安放龙骨、有营运证的内河运输机动货船)。该市地方海事部门提醒广大船东、航运公司及船民及时关注相关政策信息、资金补贴标准及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工作动态,并可以随时向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船型办、地方海事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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