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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地方海事法制讲坛解读《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
2015-05-29 
        5月22日下午,南通市地方海事局举办法制讲坛,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监督处处长丁玉梅,专题解读《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市地方海事局全体干部职工、县(市、区)地方海事处相关负责人及一线执法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据悉,《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以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为目的,明确了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义务,规范行政机关以正当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实施行政行为。丁处长对《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的背景和原则、主要内容和亮点作了介绍,重点围绕行政机关职权法定、公正行使行政职权、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公众建议、行政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

        法制讲坛的举办,有力营造了“学业务、钻业务、精业务”的良好氛围,促进海事执法人员更好地理解掌握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培育法治思维,提高海事执法水平和公信力,为加快推进法治海事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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