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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将建设停车信息服务平台与停车诱导系统
2015-05-29 
        

        市区停车场要“上天入地”

        5月28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为缓解市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问题,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市区公共停车管理秩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6月6日起施行,力争通过2年左右的时间,打造具有潍坊特色的公共停车运营管理模式。

        规划

        推进停车立体化

        意见要求,我市将构建投资运营管理支撑平台,建立差别化收费调节体系,打造空中、地面、地下相组合的立体化停车系统,开创一个高质、高效的静态交通新格局。力争经过2年左右的时间,打造具有潍坊特色的公共停车运营管理模式。到2020年,市区公共停车秩序实现规范化、智能化、常态化、现代化。

        通过整合资源,实施特许经营,逐步建立一套投资建设机制和运营管理体系,形成公共停车建设运营的示范引领效应。运用价格机制,通过实施差别化费率来调控停车需求和停车资源,合理确定不同类别停车空间的差别化收费价格,建立不同停车场的收费调节机制,形成从中心城区向城市外围由高到低的停车级差价格。打破市区平面停车的传统思维,在适合建设立体停车库的停车场,引进智能立体停车库系统。进一步向空中和地下要空间,让停车嘲上天入地”,稳步推进市区停车立体化建设。科学合理地引导车辆静态存放,还交通空间于市民。建设良好的静态交通环境,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标准

        邀专业团队论证

        我市将邀请专业团队对未来市区停车空间布局进行科学规划论证,确定公共停车场的数量、区位、面积、功能、停车方式(平面或立体停车)、容车数量等相关功能及规划参数;制定合理可行的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对新建小区停车尝公共停车场等提出合理的建造形式与配建比例,对各类停车场进行交通组织研究。

        界定停车空间权属,按照权属性质对停车空间实施界定,为停车运营管理提供依据。政府所有的公共停车空间,包括道路红(绿)线以内的停车位,对外开放的公益性公共场所配建的停车位,其所有权归市政府,由政府或其授权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收益权归市政府。单位、集体或业主所有的对外开放的公共停车空间(如商尝医院、酒店、门店等停车位),其所有权归产权单位或业主,管理、使用及收益权归产权单位或业主,并鼓励倡导其纳入统一管理运营。封闭管理的小区、单位内部停车空间其所有权归产权业主或单位,管理、使用及收益权归产权业主或单位,鼓励其建设立体停车常

        收费

        实行差别化政策

        市政府以收劝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的方式进行特许经营,引入市场主体,搭建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两大平台。投资建设平台主要通过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银行贷款等手段提供资金支持,通过自建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区停车设施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平台主要通过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及技术优势,充分整合、管理、提升现有停车场,实现对泊位停车状况进行停车智能诱导、动态管理以及移动支付、查询、预定,建立起适应潍坊市公共停车管理的运营管理模式,打造国内一流的公共智能停车管理体系。

        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改革收费标准制定办法。根据目前市区停车需求现状,改革过去主要按照停车服务成本定价的做法,调整为以缓解停车需求为目的,综合考虑停车场的地理位置、停车需求、运营成本、投资收益、服务条件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

        改造

        拓展停车空间

        通过政府引导、社会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对2005年前建成的存在停车难问题比较突出的部分住宅小区,进行改、修、建部分停车设施,利用2年时间基本缓解其停车难问题。停车空间的规划、建设、运营方式和利益分配等,均需在广泛征询业主意见基础上确定,维护好公共利益和业主利益。

        今年10月底前,先期同步完成2014年启动的5个老旧小区整治提升中的车位(库)改造,总结建设、管理经验。今年下半年,对2015年启动的13个整治提升老旧小区进行停车设施改造,2016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2016年7月至12月,建立对其他小区停车设施改造办法,由各区进行主导,通过利用社会资金,纳入常态化改造模式,不断地缓解已建成小区停车难问题。

        意见要求,建立小区公共部位停车管理制度,公共部位收益纳入小区公共账户并予以公示,用于弥补公共维修资金的不足。

        推进

        力争两年完成

        根据工作整体安排,今年4月至8月为论证筹备阶段,9月份启动,招拍后确定市场运营管理主体,搭建智能管控平台,选择路内停车位、单位停车尝老旧小区改造停车设施等不同方面的停车设施进行试点并启动。10月至12月,先期在奎文区、潍城区和高新区推进各类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在坊子区、寒亭区、峡山区、滨海区和经济开发区逐步实施。

        2016年1月至6月为全面铺开阶段,逐步把沿街门店、单位停车场引入系统。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各类停车空间统一建设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智能诱导系统功能,在市区主干道路口全部设置停车诱导屏,实时显示泊位数量信息。7月至12月是巩固提升阶段,巩固停车场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逐步进入常态化运行、规范化管理轨道。形成成熟的投资管理与运营机制,打造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运营的“潍坊模式”、“潍坊品牌”。

        《意见》要求,清理恢复改变用途的沿街大型公建停车空间。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停车场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依法整治擅自将规划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规划配建的停车场闲置未用、违法使用停车场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等行为,恢复其停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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