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阿拉善支队积极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宣传活动
2015-05-30
为切实做好《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5月20日,阿拉善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支队组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和收费公路管理人员,在阿拉善左旗新世纪广场及支队各基层收费所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自治区第一部专门对高速公路运营、服务、管理进行规范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总结了近年来高速公路工作的实践经验,确立了全区高速公路工作的基本方针和重要原则。《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养护、路政管理、经营服务与安全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维护高速公路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熟悉《条例》相关内容,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路政执法人员和收费人员法制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全力打造“阳光路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活动期间,支队全体干部职工统一着装,为过往群众宣传《条例》及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于全盟高速公路管理方面的疑问,并发放宣传材料余份。此次宣传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响应,实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