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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积极推进交通工程廉政建设
2015-06-02 
        2015年,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以廉政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农村公路、街巷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强化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工作环节和业务岗位的廉政监督,有效预防交通工程建设中的廉政风险,确保工程优质、建设高效、人员廉洁、项目安全,努力构建交通“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一是推行信息公开,建设“阳光工程”。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流程向社会公开,通过在招投标网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招投标信息,明确招投标项目、投标条件和建设要求,做到招标前信息公开。邀请检察院、审计局等监督部门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现场全程监督,保证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全力打造交通“阳光工程”。二是强化教育监管,构建“廉政工程”。以宣传、教育、监督为抓手,不断健全和完善廉政监管机制,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廉政教育监督体系。通过加强社会监督,聘请社会人士作为廉政监督员,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程参与工程监督。同时,积极拓展监督渠道,通过建设工地设立公示牌、政务网站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使全社会参与交通工作廉政监督。三是注重工程质量,打造“精品工程”。把廉政建设作为工程质量的根本保障,认真落实各项廉政制度。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报告制度,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分别实行旬报告和月度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工程进度以及安全质量等情况。组织召开工程例会暨廉政会议,每周由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总结分析工程进度、存在问题及廉政建设特征。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人员依据岗位特征查找可能存在风险点,并与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工程企业签订廉政责任书,自觉接受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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