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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航务局就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再安排再部署
2015-06-03 
        厅航务局要求全省航务海事机构:一是要认真汲取“6·1”长江客轮倾覆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履行职责,狠抓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二是要突出一线监管。要充实一线现场执法力量,强化CCTV、AIS、VHF与现场巡航巡查联动,加强对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管控。

        三是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等方式,重点检查辖区客运、渡运和水上旅游站点、危险品码头、客渡码头管理状态、乡镇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加强隐患整改。

        四是要全面落实汛期安全制度。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停航封渡和减载”以及“救生衣行动”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密切跟踪掌握天气、水文状况及发展趋势,及时提醒各航运公司、船主、船员及乡镇管船机构做好异常天气及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如遇恶劣天气,大风大浪应及时按照规定停航封渡。

        五是要全面开展水上交通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从严整治“三无”船舶、证照不齐、船员配备不足和非法渡运等非法运输行为,继续保持对砂石运输严重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新增通航水域尤其是大型电站形成的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力度。

        六是要强化应急救援和应急值守。要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协调指挥机制,合理调配应急救援力量,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应急待命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厅航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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