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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施工招标人报价审核程序的通知
2015-03-06 
        豫交文〔2014〕814号

        厅直属有关单位,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公司:为堵塞工程建设漏洞,规范项目管理,严控工程造价,厅于2011年成立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厅审委会)。自成立以来,厅审委会坚持集体研究,认真开展审核,有效规范了我省高速公路设计、招标、变更、造价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别是推进了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了高速公路机电、房建、绿化等多个设计标准图集,高速公路附属工程设计较以往更加统一和规范,工程造价更趋合理和均衡。为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发挥项目主管单位管理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厅将调整厅审委会部分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厅直属单位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包括桥涵和隧道)、路面等主体工程施工招标人报价经厅定额站、项目主管单位联审,报厅审委会审定后公示;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绿化等附属工程施工招标人报价经厅定额站、项目主管单位联审并报厅备案后公示。二、厅直属单位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施工招标人报价,由联审部门根据以往厅审委会审定同类工程报价情况,结合项目实际,在清单预算价的基础上予以适当比例下福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2014年11月25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4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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