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业首次实行5级信用评价制度
2015-05-22
近日,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5月21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徐成光介绍了《若干意见》的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他表示,《若干意见》将在政务诚信、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价格、企业管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等八大领域重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实行行业五级信用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逐步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徐成光介绍,《若干意见》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从业者和被服务对象的需求,提出了统一信用制度标准、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评价监管、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及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五方面的主要任务。特别是首次在交通运输行业内统一了信用评价等级,划分为AA、A、B、C、D五个信用等级,为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系统、最终实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统一应用奠定了基矗
徐成光说,对守信主体将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支持激励政策;对失信主体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形成市场性约束和惩戒,使失信者在市场上受到制约。同时,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
徐成光表示,2016年年底前,在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和安全生产等领域取得重点突破,开展单位和个人信用记录档案建设。2020年年底前,形成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建成统一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评价结果在全行业各领域有效应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