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关于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意见》
2015-06-23
近日,陕西省发布了《关于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意见》,今年年底前将全面完成我省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底前实现陕西省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年底前完成急弯陡坡路段治理
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陕西省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收费公路三、四、五类危桥及A级、B级隧道的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五类危桥、A级隧道的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农村公路2000公里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
2017年底前,完成收费公路山区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四类危桥、B级隧道及交通运输部路网结构数据库危险灾害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启动低荷载桥梁的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农村公路县道的安全隐患治理以及乡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启动重要村道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收费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道、乡道、重要村道安全隐患治理,实现我省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每年4月和10月开展定期排查
本月底前,各部门须完成本地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完成收费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隐患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根据公路等级、交通流量、交通事故等情况,组织动态复查,每年4月和10月开展定期排查。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三级挂牌督办制度,由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负责。列入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在隐患治理完成后要开展治理效果评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继续挂牌督办。
对于公路安全设施要及时维护更新,安全性能不适应新情况的,应及时升级改造;安全设施遭到损毁的,要及时进行修复。积极推广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不断投入交通技术监控等管理设备,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已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
货车不得长时间占用高速客车道
新改扩建公路时,不能形成新的安全隐患,并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要求,充分考虑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据悉,在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入口前须设立检查站,严防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驶入高速公路特长隧道,确保高速公路隧道安全。公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处罚车辆超速行驶、货车擅自非法改装、货车在高速公路上长时间占用客车道行驶、客车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公路通行秩序。
此外,陕西省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者安全隐患整治不符合要求,并由此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暂停该地区新建公路项目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