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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修订解读
2017-09-1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修订解读

        交通运输部于2017年8月4日以交安监发[2017]113号文印发了修订后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通知,并发文明确了现有检测机构等级换证的过渡要求。为便于理解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修改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是《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重要配套文件,是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自2008年颁布实施以来,为交通行业检测机构的培育发展、公路水运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起到了保障支撑作用。

        2016年12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令2016年第80号,以下简称《检测管理办法》),其中有关管理活动的要求略有调整。为贯彻落实《检测管理办法》,适应新形势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发展的需求,解决近10年大量试验检测技术的更新和有关技术标准的更替所产生的检测工作不一致问题,进一步提高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亟待修订,以满足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等级标准。

        本次对等级标准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检测项目、参数、仪器设备配置,持证人员数量及专业要求,以及检测用房等。具体如下:

        1.有关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的设置。一是根据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在公路检测领域的定位,将桥梁隧道工作专项的全部检测参数纳入综合甲级,考虑二者在不同专业领域的检测技术水平,在参数的必选和可选上有所区别。二是以工程质量控制与检测市场监管需求为导向,以相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为基本依据,充分考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对检测行业的技术影响,在广泛征求建设工程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各等级试验检测项目进行了增加和调整,以满足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需要。

        2.有关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要求。等级标准涉及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更新幅度较大,智能化、无损化的新型设备已逐步得到广泛应用。本次修订对于能够提升检测工作效率、提高检测结果准确性的新技术、新装备,视其技术指标重要程度,进行补充。如道路自动化综合检测车、落球式岩土回弹模量测试仪、钢结构无损探伤技术、北斗(BD)卫星定位技术等等。

        3.有关试验检测人员要求。2015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5]59号),设立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本次修订充分考虑检测机构登记持证人员的现状,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对持证检测人员的要求进行了调整。有关新旧检测人员证书的衔接和使用,则应遵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安监〔2015〕143号)的规定。

        4.有关试验检测用房要求。根据各等级检测机构能力范围要求,兼顾检测机构检测用房面积的现状,对各检测项目所有参数场地面积进行测算,同时考虑委托、留样、档案存放等用房需求后,提出各等级检测用房面积的标准。

        5.有关可选试验检测参数的申请要求。为避免只购置仪器设备却不具备试验检测能力,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资源浪费,将原等级标准对非强制性仪器设备的配置要求修改为对可选试验检测参数的申请要求。

        (二)工作程序。

        考虑等级评定与换证复核工作二者虽形式不同,内容侧重点也有所差异,但工作性质、内容及流程差异不大。本次修订按照精简文件的精神,根据试验检测行业管理实践,将等级评定和换证复核的工作程序合并,命名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并将有关评定工作中存在差异的内容予以明确,同时提高了有关要求的规范性。具体如下:

        1.明确工作时限。明确了受理、初审等工作的时限要求,以及终止现场评审的条件等。

        2.提高业绩要求。根据历年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的业绩情况,调整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的开展检测参数覆盖率要求,由原70%提高为85%。

        3.调整现场评审评分要求。加强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记录报告、仪器设备方面的分值,更加客观、科学地评价试验检测能力水平。

        4.规范整改确认要求。根据现场评审评分情况,确定评审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期限,将整改情况纳入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的依据。

        5.调整分项评审要求。调整原程序对现场评审分组的要求,明确基本条件、管理能力、技术能力三方面的评审要求。同时细化技术考核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能力范围确认工作。

        6.精简工作用表。只保留申请用表、质监机构工作用表、现场评审报告等必要表格格式要求,其他工作过程的记录用表可遵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管理要求》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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