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18年12月1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
随着地方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纳入监管,浙江交通工程监管进入公铁水全覆盖新阶段。
《条例》全文共计5章41条,
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这里梳理解读了十大看点
带您读懂这一全新的
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浙江标准”
1、全国首部“公水铁”综合交通建设管理省级法规
2、重申“政府领导、行业监管、建设单位负责”
3、层层落实、参建方主体职责再细化
4、惩戒升级,最高可罚50万元
5、应用信息化,管理服务入“云”端
6、信用评价首次写入浙江交通建设管理法规
7、创设工程质量专项验收制度
8、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费用
9、规范特许经营健康发展
10、规范工程合法分包
《条例》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地方铁路和城际轨道工程,是全国首部覆盖“公水铁”的综合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省级法规。
立足浙江省交通建设特点和实际,《条例》明晰了交通运输部门及参建各方的主体职责,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填补了地方铁路和城际轨道工程、特许经营模式等方面的监管空白,并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工程违法分包、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技术应用等问题,作出细化规定,将为浙江省高质量建设“现代交通示范区”、打造“品质工程”,实现综合交通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