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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五文急催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
2019-08-07 来源:经济参考网

  8月6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涉及清理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电子不停车收费设备抽查及实施规范等五个通知文件,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提速。

  截至8月2日,全国ETC用户累计突破1亿。交通运输部表示,当前ETC日均发行量已突破58万,ETC的快速推广为今年年底全国高速公路实现一网通行、一路畅通、一脚油门踩到底创造了条件,也为如期优质完成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面临仍然需要停车查验、省际之间政策不统一、跨省通行车辆单次交费金额大幅增加等一系列问题。

  对此,《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明确,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继续免收车辆通行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专用通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经查验符合政策规定的,免收车辆通行费。

  据透露,交通运输部将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建设全国统一的预约服务平台,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司机可通过网络(手机APP)或客服电话系统提前预约通行。对未提前预约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仍然可以通行高速公路,但会被提前统一扣费,之后将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办理退费。

  与此同时,目前各地正在对收费系统和收费车道进行升级改造,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测算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执行。

  其中,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这样将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

  《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为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在今年调整货车通行费费率过程中,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价格、财政部门完成收费标准初步审核之后,填写《货运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对照表》,及时报送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强分析研究,强化对各地相关工作的指导。此项工作2019年8月底前完成。

  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全面清理也将推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各地省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工作。除落实《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外,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其它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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