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公路水运工程危及生产安全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淘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我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编制了《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现予以公示(公示信息见附件)。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8月6日17时前(以寄件时间为准)将书面材料提交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电话:010-65293794,65292704(传真)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邮编:100736)
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
2.《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条文说明
3.《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编制说明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