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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今年将淘汰营运黄标车6415辆
2015-09-10 
        

        9月7日,市运管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督查通知和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专题部署落实市政府下达的今年淘汰营运黄标车6415辆的工作任务。

        “黄标车”是指已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试发动机汽车,它们是造成大气污染的“祸首”之一。研究表明,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28辆国Ⅳ标准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

        今年,重庆市将加大对黄标车未经年审上路行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而对于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将给予补贴。

        今年重庆市将淘汰黄标车17676辆,其中,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有6415辆。截至6月,重庆市共淘汰黄标车7972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2780辆。

        市运管局要求,各区县运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5年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和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确保9月20日以前完成全年总量的70%,年底前完成100%目标任务的实现。市运管局将按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组成督查组对各区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年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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