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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审查会议
2020-12-15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转变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适应新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12月10日上午,我厅组织召开《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廉洁性审查专题会议。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弘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就送审稿的廉洁性、合法性、科学性及利益冲突,从总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督管理和附则等五个方面共计42条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对下一步推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张弘指出,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在寻求改革突破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该模式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优化组织结构并形成规模经济;有利于政府部门打破行业垄断,并集中力量解决建筑市场最突出的问题,也有利于实行风险保障制度;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减少招标层次,节约时间成本;有利于提高全面履约能力,并确保质量和工期;有利于推动工程建设管理现代化。

  张弘要求,一是制定管理实施办法要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二是要认真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发表意见;三是立足长远,要改进我省建筑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达到造价更低、环节更少、速度更快、质量更高、监管更实、责任更清的效果为目标;四是充分运用本次专题会议研讨成果,制定切合湖北实际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并尽快完善配套措施。

  厅市场处、法规处,省建筑事业发展中心;武汉市城建局,襄阳、宜昌市住建局;中建三局、湖北工建、武汉市政、山河集团、新八建设、中冶南方、中南市政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中南建筑设计院、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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