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李春奖评选办法》、《李春奖评选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度李春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单位和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书面材料应详细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申报单位对公示的信息(工程名称、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进行核对,如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协会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函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佳佳
电话: 010-64868878转81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科学园南里风林西奥中心B座14层,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行业事务部
邮编:100101
附件:2020年度李春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单位及人员名单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