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20〕29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勘察设计企业:
为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动态监督调研的通知》(陕建发〔2020〕1108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厅在各市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部分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了集中抽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11月,我厅共抽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7个,发现问题27条,其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条。抽检勘察设计企业10家,施工图审查机构7家,重点检查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市场行为等情况。本次检查受检单位能积极配合检查,及时提供所需的勘察设计文件和资料。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资料管理规范,并能遵守有关市场管理规定,勘察设计质量得到保证,总体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稳步提高。本次抽查未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但仍有少部分项目存在违反标准条文进行设计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勘察方面
1.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不够,错碰漏问题较多。
2.工程勘察项目未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一般性条文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状况调查,未说明周边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网的有关情况,地基均匀性评价内部不符合《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中一般性条文的要求。
(二)建筑结构等方面
1.建筑设计依据不全面、不完整或无主要专项规范或采用过期规范版本。
2.不满足规范中关于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距离方面的要求;节能设计分类等级划分不准确。
3.结构设计总说明不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的缺少结构构件的耐火等级、耐火极限等内容。
4.水、暖、电等专业设计依据也不够齐全,错碰漏问题较多。
(三)内部管理方面
1.个别设计企业人员严重缺失。不能满足正常设计工作需要,不能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质量控制相应文件缺失。
2.一些设计企业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要求,不了解最新标准规范。
3.部分资料中存在人员签名漏签情况,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时间审核时间漏写。
4.设计图档管理混乱,质量管理流于形式,相关制度停留在纸面上,甚至缺乏管理制度。
问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三、检查结果
1.西安市、渭南市、咸阳市住建部门能够依据《通知》要求,及时对本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监督调研,工作成效明显,提出表扬。
2.对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计入不良信用档案6个月,责成宝鸡市住建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于2021年1月20日前报省住建厅标准定额处,并监督该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未依法取得工程建设相关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3.对没有认真履行审查职责,设计图档管理混乱,检查时提供的设计资料与实际不符的宝鸡市方震施工图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在15日内形成整改工作报告报省住建厅标准定额处。
4.对存在不同程度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上海颐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方-汉沙杨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在15日内形成整改工作报告报省住建厅标准定额处。
四、工作要求
1.宝鸡、铜川、延安、榆林、安康、汉中市住建局,商洛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应加快工作进度,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勘察设计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报省厅。
2.各勘察设计单位应牢固树立质量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内部校审力度,强化勘察设计人员对行业发展的动态了解、对新规范、新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和经验交流,杜绝违反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行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图纸签名必须由设计、校审人员亲笔签名。外省入陕勘察设计企业应及时上报和更新入陕从事勘察设计项目人员,确保施工图签字和备案人员名单相符。
3.各勘察单位要加强对工程现场和室内试验室的质量管理,建立常态的现场检查,对放点测量、钻探施工、原位测试、现场试验、施工资料、责任人签名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作好记录。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对“原始记录、测试报告、土工试验成果等各项作业资料验收签字”规定,落实注册师责任制。
4.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技术力量配备和职业操守的培养,认真执行全省施工图联审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审查技术要点开展审查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严格把关,全面落实对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及时上报制度,切实保证施工图审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本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市场行为、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动态考核,加快推进信用诚信体系建设,对在本行政区内扰乱市场秩序、设计质量低下的勘察设计企业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地区勘察设计技术质量培训,把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作为提升本地区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