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辽宁省公路水运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辽交质安发〔2015〕211号)文件规定,我厅对各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的2020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进行了审定,对26家监理企业和1位监理工程师形成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至2021年4月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厅提起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单位申述意见须加盖公章,经法人签名;个人申述意见需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81670360。
附件:
1.2020年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2.2020年辽宁省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3.2020年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2020年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附件2:2020年辽宁省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附件3:2020年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