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中批准新增的9条拥堵路段分流路线之一。拟建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南部,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项目于叶县廉村镇常宋庄北,由宁洛高速公路分出,向西途径叶县廉村镇、田庄乡、任店镇,鲁山县张官营镇、磙子营乡、张良镇、马楼乡,止于鲁山县瀼河乡尹村西北,汇入郑栾高速,路线全长约67.4公里。
二、前期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前期工作单位: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 邮政编码:450046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15093112993
电子邮箱:125360671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 邮政编码:450046
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13838168143
电子邮箱:13838168143@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1nBzTNRxJMUObvqYngIRA,提取码:888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等不在征求意见之列),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详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发送至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