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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1-05-14  

  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简介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呈西北至东南走向,起自三水区北江大道站,经西青大道、广海大道东、科技路,下穿东平水道,经季华路,再次下穿东平水道后,经三龙湾大道,止于南海区港口路站。线路全长55.21km(地下段49.13km,过渡段0.91km,高架段5.17km);设33座车站(地下30座,高架3座);采用6辆编组B型车系统,最高设计速度为100km/h;设车辆段和停车场各1座,车辆段位于瓜步站北侧,停车场位于北江大道站西南侧;设主变电站3座,分别位于三水医院站、绿岛湖中站附近及平胜车辆段内。项目计划2021开工建设,工期6年。

  二、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间噪声、振动、废水、废气、扬尘及固体废物等对施工场地临近区域的影响,以及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等产生的水土流失及景观影响。

  本工程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列车运行及风亭产生的噪声、振动对周边敏感建筑的影响;风亭排放带异味气体对下风向居民生活的影响;沿线车站和车辆基地产生污水和固体废物的影响;以及风亭、高架线路对城市景观的影响等。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产生高噪声、振动的机械远离敏感点布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限制夜间及特殊时间施工;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或声屏障、定时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可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和绿化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清运,按工程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及渣土运输管理部门最终确定的场地消纳渣土;加强与公众的沟通等。

  运营期:对噪声、振动超标敏感点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入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等部分废水可处理后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危险废物集中回收,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采取措施后运营期环境影响可控。

  四、意见征询说明

  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电子文件详见附件,纸质版报告书可以在建设单位处查阅。征求意见的对象为项目影响区及周围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电话:0757-82488766 邮箱:281415644@qq.com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521266040 邮箱:954299723@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之二华盛大厦北塔2302

  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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