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中心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立查立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公路系统高效处置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升公路安全运行水平,让公众出行更便捷、更安心。
针对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存在的问题,厅公路中心要求各地公路部门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建立交通安全设施存在问题立查立改工作清单;建立并实行对相关问题的限期处置和消耗管理等立查立改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调,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对于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养护工作,厅公路中心要求各设区市督促县乡人民政府切实履行管养主体责任,结合全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段排查结果,加强日常养护巡查,并对缺失、损毁的标志标线、示警桩、道口标柱、护栏等立查立改,确保安全;加大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筹集力度,督促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充分发挥好政府、社会、市场等各方力量,持续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督促县乡人民政府抓紧组织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做好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同时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坚决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厅公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