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120号)要求,省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省内7个县(市、区)的申报材料进行了集中评审,按照得分高低排名公示如下:
咸宁市赤壁市
襄阳市老河口市
荆州市石首市
黄冈市红安县
鄂州市华容区
十堰市丹江口市
随州市随县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进行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时间为7日(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31日),逾期不受理。投诉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武汉市建设大道428号)
电话:厅客货运输处:027-83460352,厅机关纪委电话:027-83460377。
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27-83460652 传 真:027-8346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