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科研项目立项资格。对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厅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951-6076691或0951-6076832。
附件:2021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拟正式立项科研项目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28日
2021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拟正式立项科研项目情况
序号 |
科研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完成时限 |
补助金额 |
是否立项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
自治区道路运输 事务中心 |
2022年10月 |
60万元 |
是 |
2 |
“宁夏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宁夏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宁夏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 |
自治区公路工程 造价管理站 |
2021年12月 |
19.4万元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