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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招标异常低价投标专项整治
2021-06-02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异常低价投标整治专项检查的通知》,将针对2021年1月1日以来开标的、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异常低价投标整治专项检查。

  本次专线整治主要检查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政策制定情况。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的要求,制定发布本地区相关贯彻落实意见、实施细则。

  二是招标控制价确定情况。1.招标项目清单控制价的编制是否符合《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定额等有关规定;2.招标项目清单控制价是否按规定备案;3.招标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出具的成果文件签章是否齐全;4.是否存在招标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擅自下调控制价或经授意下调控制价的情况。

  三是异常低价评审情况。1.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属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前是否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投标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是否全面评估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

  四是项目中标情况。1.中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属于异常低价;2.存在异常低价投标的中标人,是否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其合同履约能力、不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等澄清说明材料;3.是否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串通投标的情形;4.评标专家是否存在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利害关系人好处为其提供便利、接受授意不公正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2021年6月底前,各市相关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自查并整改。自2021年7月1日开始,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不低于2%的比例进行省级抽查,省级抽查结果及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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