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将开展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
本次的整治重点:(一)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二)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未落实到位,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三)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四)建设单位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工程款,或以商业汇票等形式支付工程款;(五)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六)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七)施工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在具体措施上,整治方案明确:
一是严格政府投资类项目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不得审批;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
二是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条件审核,将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作为招标必备条件。
三是全面推广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四是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法依规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欠薪黑名单”,予以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
五是进一步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制度,全面推进建筑劳务实名信息化管理,将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纳入信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