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官网公开信息显示,湖北省住建厅近日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在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鄂州市开展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的工作安排,将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湖北省是试点省份之一。
这则通知意义重大。因为该通知公布了《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提出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造价、质量、进度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方案》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工程造价管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工程发承包计价环节探索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但还存在定额等计价依据不能很好满足市场需要、造价信息服务水平不高、造价形成机制不够科学等问题。
为此,《方案》明确了5项主要改革任务: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和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
尽管河南省不在工程造价改革试点省份,但是6月1日河南省住建厅也根据住建部这份通知要求,积极推动工程造价改革,发布了《河南省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向全省征求工程造价改革的意见建议。
落实住建部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还有广西住建部门。早在2020年12月,广西就印发了《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广西是列入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的唯一自治区及西部省区市,同时,在全国5个试点省区市中,最早制定并印发了具体实施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的方案。
广西方案指出,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决定在我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玉林市等5市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通过试点先行、先立后破,形成可复制的经验,为全区乃至全国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作为住建部指定的全国5个试点省区市之一,浙江省住建厅于2020年12月23日印发了《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意见》。
浙江省的这份改革意见中决定,在舟山、金华、嘉兴三市开展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并请舟山市、金华市、嘉兴市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意见要求,选择2-3个投资额1亿元以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发承包项目,开展“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改革试点。
作为直辖市,上海则在今年3月5日发布了《上海市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的这份意见稿中明确,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造价管理部门在工程造价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责,引导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发挥行业协会在政企桥梁、行业引领、人才培育、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加大创新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试点 BIM、大数据、云计算等科学技术在造价管理服务、前期投资决策咨询、方案优化设计比选、工程发承包实施、竣工验收运营等各阶段的应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此前,早在住建部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之前,2019年11月,北京市住建部门对于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先行先试。
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工作的大幕正在徐徐拉开。通过改革试点,各地正在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市场化和国际化咨询服务能力,促进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