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进一步具体落实好交通强国试点工作,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对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工作方案进行备案的通知》(国评组办函〔2020〕1号),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公布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第一批)清单,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工作要求,组织创建示范项目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建立现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各创建示范项目建设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选取整个工程或有代表性的重点工程,围绕建设百年工程的目标,制定创建示范工作总体方案,明确主攻方向、技术路径、推进步骤、预期目标。总体方案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报部。
三、具体承担创建示范工作的施工企业要会同其他参建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创建示范工作技术方案。从设计、施工组织、材料、工艺工法、机具装备、检测监测、智能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创新创建,充分吸纳借鉴国内外已有做法和创新成果,在合理投入的前提下,形成提升工程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创建成果。技术方案由建设单位审定后实施。
四、部将依托部属研究单位和高校组织专家指导组,开展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技术指导和服务,总结创建示范成果,形成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推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联系方式: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电话:010-65293792,传真:010-65292776,电子邮箱:gongluchu@mot.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附件: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第一批)清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