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鼓励各地在不削弱高速公路偿债能力的基础上,探索实施适合本地特点的差异化收费模式和配套政策措施。
《方案》确定了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时段、分出入口、分方向、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六项重点任务。并要求各地坚持以现行收费标准为基础、差异化下浮的原则,统一规范优化调整收费政策,防止收费标准频繁调整变化。
确定六项重点任务
当前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居世界第一,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使用情况并不平衡。比如,有的路段和时段交通量超过设计通行能力,导致拥堵缓行,而另一些路段和时段车流量则相对较少,存在一定的通行能力闲置。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用改革办法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其中一项措施就包括“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6月15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方案》要求各地在深入总结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考虑本地公路网结构及运行特点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差异化收费方式,创新服务模式,科学精准制定差异化收费方案,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
《方案》确定了六项重点任务:
分路段差异化收费。进一步优化完善分路段差异化收费模式,稳步扩大差异化收费实施范围。重点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或城市道路拥堵严重但平行高速公路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平行高速公路之间交通量差异较大的路段以及交通量明显低于设计能力的路段,实施灵活多样的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均衡路网交通流量分布,提高区域路网整体运行效率,促进区域物流运输降本增效。
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继续深化分车型(类)差异化优惠政策。强化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结合实际情况,对不同车型(类)普通货车或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罐式车辆等专用运输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提高专业运输效率,支持物流运输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分时段差异化收费。重点针对交通量波峰波谷明显、承担较多通勤功能的高速公路路段,在不同时段执行差异化的收费标准,引导客、货运车辆错峰出行,缓解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均衡路网时空分布,提升路网通畅水平。
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通过大数据分析论证,重点针对邻近港口和大型工矿企业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量差异较大的相邻平行路段、城市周边高速公路项目等特定区间、特定出入口实施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扩大精准调流降费的实施效果。
分方向差异化收费。重点针对资源省份货物单向运输特征明显的高速公路,可对上行方向和下行方向实施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车辆科学合理地使用公路资源。
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进一步完善ETC电子支付优惠模式,通过加大ETC电子支付优惠力度,鼓励引导车辆安装使用ETC不停车快捷通行高速公路,提高路网通行效率,促进物流提质增效。
防止收费标准频繁调整变化
《方案》明确了几个重要时间节点,2021年6月底前,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财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选择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深入分析测算,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方案。
9月底前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财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做好政策发布和宣传解读、费率调整等相关工作;结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调查月报制度,按月上报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情况;加强动态跟踪,及时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差异化收费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并取得切实成效。
12月中旬为总结评估阶段,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分析评估方案的实施成效,适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长效机制。
记者注意到,《方案》要求各地在制定和实施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工作中,要坚持以现行收费标准为基础、差异化下浮的原则,要统一规范优化调整收费政策,防止收费标准频繁调整变化,保障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对经营性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的,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落实相关保障政策,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选择部分经营性收费高速公路开展通行费定价方式改革试点,将现行政府定价调整为指导价,以现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为上限,赋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一定的定价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