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借鉴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程建设监理改革创新经验有关要求的通知》,借鉴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推广工程建设监理新做法。
一是对采取自我管理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项目管理首要责任和监理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二是要书面任命有执业资格的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要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要求,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管理机构,配置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需要、具备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
三是对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程项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监理资质许可范围内可不再委托监理,由监理服务实际实施单位承担监理法定责任和义务。
通知要求,各市要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执法检查,指导监督相关企业做好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各市要在每季度末前将今年以来工程建设监理改革创新经验推广情况(包括推广措施、办法、经验和问题)及工程建设监理创新经验情况统计表报辽宁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