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十四五”期间普通国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第三期)项目中共包含国道344线河东机场至灵武段、国道109线永宁望洪至小坝段、国道110线惠农区正谊关沟至大武口北段及国道244线苦水沟至月牙湖段4条普通国道公路,均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宁政发〔2015〕45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现对以上四条普通国道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十四五”期间普通国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第三期)。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招标范围:编制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及报告、编制公路设计用1:2000测绘地形图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2.4拟建项目规模、主要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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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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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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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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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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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44线河东机场至灵武段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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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全长约32.23公里,原为一级公路,现计划进行原级路面改造3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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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投资约为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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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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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9线永宁望洪至小坝段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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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全长约24.26公里,原为二级公路,现计划按一级公路进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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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投资约为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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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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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10线惠农区正谊关沟至大武口北段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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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全长约31公里,原为一级公路,现计划进行原级路面改造30.6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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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投资约为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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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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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44线苦水沟至月牙湖段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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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全长约52公里,原为二级公路,现计划按一级公路进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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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投资约为1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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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服务成果:
(1)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30日内向业主提交成果文件初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和报告、公路设计用1:2000测绘地形图等合同要求的全部成果文件;
(2)在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后15日内完成对全部成果文件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3)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提出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最终全部的成果文件,并在全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