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2021年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检查(第一批)结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显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精神,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检查。2021年第一批检查,1200名建造师中,1115人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都是: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通告》还显示,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到岗履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对该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考勤,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告》要求,对使用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注册建造师用于工程招投标、资质申报的企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人员社保缴纳、人员业绩等情况重点审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