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先后出台《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评分轮候规则(试行)》《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并通过召开宣贯会、推进会等形式,对《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评分轮候规则(试行)》(简称评分轮候规则)进行宣贯解读,在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项目中推行“评分轮候规则”制度,创新选择确定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评分轮候规则”是在对年度候选项目及项目轮候赋分进行公示后,借助上年度对多家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平台)考核评定基础上,按照评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遴选项目的方式,确定集中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定期梳理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轮候顺序,组织对新推出候选项目进行海选,以达到候选项目轮候选定的目的和方法。
“评分轮候规则”对候选项目赋分计算方式,实施单位轮候顺序,候选项目轮候选定顺序,考核奖励机制以及其它事宜,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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