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已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0〕23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0〕21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约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G4211宁芜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交通部交公路函【2020】82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南京至芜湖国家高速公路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及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495号《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4211宁芜高速公路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1〕1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省宁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建设管理单位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本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4211宁芜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函〔2017〕16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皖交建管函〔2017〕61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竣工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1DFABZ00996
2.2 招标类别:服务
2.3 项目名称: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G4211宁芜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重新招标
2.4 项目地点:安徽省宁国市;南京市、马鞍山市、芜湖市;芜湖市繁昌县、南陵县、宣城市泾县、旌德县、黄山市黄山区。
2.5 招标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6 项目概况:
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是安徽省“四纵八横”高速公路网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安徽省高速公路网布局,加快安徽省与周边区域的交通一体化建设,构建长江中下游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安徽及周边省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起于宁国市中溪镇狮桥村附近,起点桩号-K0+680,设置狮桥枢纽与宣(城)桐(庐)高速衔接,终于里章村北侧鹁鸪山,在皖浙省界与申嘉湖高速相接,终点桩号 K10+336.812,路线全长约 11.017km(含互通区主线 740m)。
G4211宁芜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于皖苏省界处顺接南京至马鞍山国家高速公路油坊桥互通至铜井镇(苏皖界)段扩建工程项目终点,向南与宁安高铁并行布设,之后下穿采石河路,上跨采石河及G4221沪武高速,经黄梅山铁矿,于当涂县东上跨S445及姑溪河,沿大青山西麓山脚布设,之后继续向南上跨青山河及姑山矿铁路,于年陡镇东北设置年陡枢纽衔接规划的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终点位于芜湖枢纽互通立交。路线全长49.305km。项目全线路基段长18.4608公里;桥梁段长16.54公里,设特大桥2座、大桥7座,中、小桥7座;互通立交8处(其中预留1处、完全利用1处),主线上跨桥39座,支线上跨桥8座;设匝道收费站5处(改扩建4处、利用1处)、服务区1处(改扩建)等配套设施。
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项目线路起自繁昌县峨山镇,接已建的芜湖长江公路二桥和南沿江高速公路,经繁昌县、南陵县、泾县、旌德县,至终点黄山市黄山区谭家桥,接已建的G3京台高速公路,全长为116.122公里。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封闭、全立交,其中起点至雾岭头隧道段(不含雾岭头隧道)设计速度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雾岭头隧道至终点段设计速度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公路一1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设互通立交8处,其中枢纽型互通4处:繁昌东枢纽(二期)、南陵枢纽、旌德枢纽(预留)、谭家桥枢纽。服务型互通4处:南陵南互通、榔桥互通、旌德西互通、江村互通。设匝道收费站5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2处等配套设施。
2.7 项目概算分别为:255万元。
2.8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工作内容及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 标段 | 招标范围 |
1 | NANWWH-SBFW | 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G4211宁芜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竣工水土保持验收等技术服务; 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竣工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
2.8.1水土保持监理(不包含芜黄高速)
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提交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2.8.2水土保持监测(不包含芜黄高速)
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提交监测总结报告。
2.8.3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自主验收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8.4水土保持变更报告编制(不包含芜黄高速)
根据水土保持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项目水土保持评价变更报告,并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8.5其他
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水保管理,开展施工图水保设计复核,开展水保专项培训,相关证件办理、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水保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准备、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等相关工作。
芜黄水保验收技术服务: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水保管理,相关证件办理、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准备、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等相关工作。
2.9 计划服务期: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NANWWH-SBFW预期36个月,芜黄水保验收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期20个月。
2.10 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