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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十四五”城市轨道交通TOD整体发展专项规划正式印发
2021-08-05  

  日前,《温州市“十四五”城市轨道交通TOD整体发展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和市铁投集团正式联合印发给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和各市级有关单位,标志着温州市轨道交通TOD“十四五”规划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自TOD“十四五”规划于2020年6月正式列入温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和《温州市2020年‘六重’清单》以来,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紧锣密鼓推进该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归集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各市级职能部门和专家意见,采集吸纳兄弟城市先进经验,广征博引、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缜密论证,历经初审稿、咨询审议稿、专家论证稿等六轮优化完善,两次报市“十四五”规划办审核,历时一年多,最终于今年7月初报温州市政府审定。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大干交通等战略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温州已正式迈入轨道交通时代,“建轨道就是建城市”理念更加突出,TOD 综合开发对于优化城市空间结构、重塑产业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实现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TOD 综合开发势在必行。

  TOD“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全面推进温州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以TOD引领城市空间优化和功能升级,依托规划建设的“S+M”轨道交通网,复合高密推进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突出人跟线走、集约高效的理念,精心谋划实施沿线站点及车辆段上盖物业、综合体和TOD+未来社区开发,引导集聚人流、培育客流,促进轨道交通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

  “十四五”期间,置业公司将继续以TOD为抓手,深化“轨道交通+新型城镇化+智慧化”发展理念,结合铁投集团配合市政府拟定并印发的《关于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的实施意见》,推进《温州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办法》、《温州市轨道交通上盖物业预留工程前期审批指导办法》、《温州市轨道交通场站一体化城市设计导则》、《温州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专项储备管理办法》、《温州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办法》、《温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文件和措施的编制、论证和颁布,加快以3大TOD新城、6大TOD社区、9大TOD中心为重点的“369示范工程”实施步伐,以“站城一体、产业优先、功能复合、综合运营”为理念,积极引导轨道交通沿线土地集约、节约、复合利用,推动城市结构优化、产业功能完善、智慧人居创新和都市形象提升,打造轨道上的温州都市区,促进温州城市更高站位、更好品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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