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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
2021-08-11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黔交建设〔2021〕53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运营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各在建高速公路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1〕127号)精神,厅制定了《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1〕127号)精神,经厅研究,制定了我省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力保障我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开展。

  一、总体要求

  按照交公路明电〔2021〕127号文件要求,排查整改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清晰,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不协调、不连续,多路径指引、间接指引等设置和管理问题,重点聚焦高速公路、新旧公路并行交汇以及交通组织复杂路段等,尤其是我省高速公路分叉口歧义信息、较远大地名等不利于迅速辨识的标志信息。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顺利实施,厅成立我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  扬(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副组长:许湘华(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黄  俊(省公路局局长)

  方延旭(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

  成  员:黄  强(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处长)

  陈健蕾(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宋人武(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副处长)

  杨黔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局长)

  舒  琴(省公路局副局长)

  许明雷(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处,负责统筹总体工作。联系人:邹飞。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作为高速公路监管单位,督促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与各在建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履行好建设、管养的主体责任,按时完成此次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

  省公路局负责省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标志标线提升专项,并督促指导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按时完成地方管养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

  农村公路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实施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7月底前)

  厅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我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省公路局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各运营公路管理单位建立工作机制,划清各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结合辖区公路标志标线实际情况,落实技术力量或专家技术团队,科学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所涉及项目的管理单位及相关人员专业能力。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7月-10月31日)

  1.排查评估(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25日)

  2021年8月15日前,各责任单位除按照交公路明电〔2021〕127号文件具体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综合评估外,还需针对我省环城高速公路、多通道等引起的双路径指引、歧义分叉口、较远大地名等不利于驾驶员迅速辨识信息的现象,摸清底数,建立完整的需求清单与措施清单,分别报省公路局和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汇总后统一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于2021年8月25日前汇总后,向部报送排查评估工作进展。

  2.优化提升(2021年8月25日-2021年10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对照需求清单与措施清单,密切与公安部门联系,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制定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方案,其中高速公路分叉口歧义信息、较远大地名信息整改方案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审查、统一标准后实施。各责任单位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影响标志标线视认、规范、系统连续的问题,也应一并整改。

  (三)后期总结阶段(2021年11月底前)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和省公路局要全面总结评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提炼经验、查漏补缺,提交行动方案总结,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炼汇总。农村公路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总结,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报省公路局汇总后,统一报厅。厅于2021年11月底前向部报送工作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技术保障

  为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厅委托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加强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单位要深入现场,结合我省交通强国试点任务《山区公路建设运营安全风险管控》,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二)加强督促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责任人,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各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将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进展、主要做法等信息及时向牵头部门进行报送。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省公路局要及时汇总、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督办和调度,并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公路管养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建立完善的巡查、应用和维护机制。从2021年起,按照规范要求,自行组织技术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标志、标线性能定期检测,不少于1次/年,并由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省公路局分别统计汇总相关检测结果后,于当年12月30日前报厅,以便厅结合实际,逐步理顺交通标志标线管理体制,建立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持续优化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我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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