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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七公开”实施方案
2021-01-29 来源: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市县乡公路局、交通质监局:

  为了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局编制《蚌埠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七公开”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蚌埠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七公开”实施方案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5月6日

  蚌埠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七公开”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上级要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切实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根据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政务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原则,以贴近基层、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规范建设行为、提升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以政务透明、政策公开、准确及时为基本要求,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为主要手段,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广泛、全面地接受监督,推动农村公路廉洁发展,优质、高效地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出行服务。

  二、公开范围、内容、方式和对象

  (一)公开范围。从2015年起所有使用上级补助资金以及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农村公路的危桥改造、县乡道升级改造、村级公路网化工程、安保工程等项目。

  (二)公开内容。按照农村公路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针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各关键环节,公开内容包括农村公路建设全过程的七个方面:一是年度建设计划;二是补助资金政策;三是招投标;四是施工过程管理;五是质量监督;六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七是竣(交)工验收。

  (三)公开方式和对象。主要采取媒体公开(含网络、报刊等)和公开栏(含办公场所公开栏、施工现场公示牌等)等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的具体要求

  (一)建设计划公开

  收到上级年度建设计划后7个工作日内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年度建设计划后7日内在县(区)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乡(镇)政府在本级政府公开栏公开本辖区内年度乡村道路建设计划、村委会在当地公开栏上公开本村年度道路建设计划,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开时间为收到年度建设计划后7个工作日内至项目竣工完成。

  (二)补助资金政策公开

  建设资金来源公示内容为国家、省、市补助资金标准和数额,县级政府筹集资金数额和其它方式筹集资金数额情况等。建设资金来源及数额由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在本单位公开栏公开;乡(镇)政府负责在乡(镇)、村委会公开栏公开,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开时间为建设全过程。

  (三)招投标公开

  符合招标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公开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招标方式、标段划分、评标方法、中标结果、监督机构等。公开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中标结果要求自评标结束后三日内公示,公示7天。

  (四)施工过程管理公开

  由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公开。施工现场公开内容为工程概况、施工许可,建设规模及标准(含项目里程、宽度、水泥混凝土标号、配合比等),建设工期,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及电话,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及电话,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及电话,主要原材料规格等。公开时间为施工期。由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

  (五)质量监督公开

  公开质量管理单位或监督机构、主要职责、质监负责人、联系方式、检查结果等。聘请村民监督员的,相关信息也同时公开。公开主体为市、县(区)质量监督机构和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在施工期内予以公开。

  (六)建设资金使用公开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在办公场地公开栏公开;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将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在办公场地公开栏公开,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开内容为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使用及审计情况等。公开时间为开工至审计结论公布后1个月。

  (七)竣(交)工验收公开

  公开工程验收方式、评定结果、竣(交)工验收鉴定结果等。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办公场所公开栏公开;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将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的验收情况在办公场地公开栏公开,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开内容为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名称、验收组织机构、工程质量等级、工程决算等。公开时间为竣(交)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并保留1个月。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规划建设科。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责任主体,对“七公开”工作负总责,既要抓好涉及本单位“七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又要担负起对乡镇、村委会“七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要相应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将“七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做好七公开工作的信息收集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每个月要将本地区的“七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

  三是严格检查考核。要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七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市交通运输局年内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形式是否规范、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公开时限是否有效、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对不能实地检查的项目,要检查留存的照片或音像资料,确保不留死角。并要认真做好自查和对乡镇、村的检查,建立“七公开”工作台账,保存实施过程中的原始资料,以备查阅。对不按要求和规范的环节公开或敷衍塞责的单位,我局将核减其下年度建设计划,对弄虚作假的参建单位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现场公示牌样式

  附件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现场公示范本

  XXX工程项目公示牌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建设资金来源和数量(万元)

 

  

总投资

 

  

国省补助

 

  

地方政府筹集

 

  

村民自筹

 

  

其他来源

 

  

XX线

 

   (XX建制村)

  

 

  

 

  

 

  

 

  

 

  

 

  

招标方式

 

  

招标人

 

  

中标单位

 

  

中标价

 

  

招标监督部门

 

  

举报电话

 

  

 

  

 

  

 

  

 

  

 

  

 

  

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粘贴项目合同、施工许可等文件复印件

 

  

建设单位

 

  

 

  

现场负责人/电话

 

  

 

  

施工单位

 

  

 

  

现场负责人/电话

 

  

 

  

监理单位

 

  

 

  

现场负责人/电话

 

  

 

  

质量监督机构

 

  

 

  

现场负责人/电话

 

  

 

  

村民监督员

 

  

 

  

联系方式

 

  

 

  

主要原材料规格

 

  

 

  

 

  

 

  

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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