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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1-03-12 来源:宁夏住建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71号),推动全区装配式建筑规范化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关于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3月18日前反馈至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xjzcyh@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自治区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信函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邮编:75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治区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951-5042718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1日

  关于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项目

  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71号),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推动全区装配式建筑规范化发展,现就开展我区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是指在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国家与自治区现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及相关评价技术文件,组织专家对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资料进行评审,并出具评价意见的工作。

  二、凡自治区有关文件中明确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均应进行预评价活动。(工业、科研用地范围内的办公楼、宿舍楼、实验楼及以办公、研发、展示等功能为主的研发楼等,应纳入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实施范围。同时,对于一些与民用建筑相似的单层和多层厂房等工业建筑,如精密加工厂房、洁净车间等,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标准的评价原则时,可参照执行)

  三、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参建单位按照采用的评价技术文件进行装配式技术方案设计,并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建科发〔2020〕9号)计算要求,编制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文件、专项方案和计算书。在专项设计文件中对装配率得分项进行专篇说明(图纸和文字说明)。

  四、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确定之后,施工图设计

  文件送审查之前,组织申报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评审,设计文件的深度达到满足项目装配率计算即可申报预评价。

  五、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工作由我厅委托自治区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以下简称产业中心)。产业中心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资料完整的,组织装配式建筑专家按照相关评价技术文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由产业中心出具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评审意见。评审不通过的,由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说明存在问题,建设单位组织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预评价评审。具体申报资料及工作要求见附件。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凡土地公开招拍挂成交的地块项目和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财政投资项目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均按本通知开展预评价。本通知发布之前在土地出让环节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地块项目,须按本通知要求开展预评价。

  七、各市、县(区)住建局要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并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实预评价意见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已开工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或已完成施工图审查又未开展试评价的,应尽快组织建设单位申报装配式建筑预评价。

  附件:

  1.宁夏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工作指南

  2.宁夏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预评价申请表

  3.宁夏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预评价专家评审结果表

  4.宁夏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预评价意见书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宁夏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工作指南

 

  一、预评价对象

  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对象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且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

  二、申报主体

  装配式建筑的预评价应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申请。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预评价应在施工图设计审查前完成,设计单位按照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并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

  

 

   号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

 

   (份/套)

  

纸质/电子版

 

  

1

 

  

书面委托书

 

  

委托办理的提供

 

  

1

 

  

纸质

 

  

2

 

  

申报人员身份证明

 

  

委托办理的提供

 

  

1

 

  

纸质

 

  

3

 

  

《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预评价申请表》

 

  

纸质:一式三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电子版:PDF 格式。

  

3

 

  

纸质+

 

   电子版

  

4

 

  

《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计算书》

 

  

纸质:一式三份,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章。

 

   电子版:PDF 格式。

  

3

 

  

纸质+

 

   电子版

  

5

 

  

《装配式建筑项目

 

   实施方案》

  

纸质:一式三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电子版:PDF 格式。

  

3

 

  

纸质+

 

   电子版

  

6

 

  

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

 

  

纸质:一式三份,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章。

 

   电子版:PDF 格式。

  

3

 

  

纸质+

 

   电子版

  

7

 

  

项目设计文件

 

  

装配式建筑设计图纸一式一套,封面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纸质文件现场评审时提交)。电子版:PDF 格式。

 

  

1

 

  

纸质+

 

   电子版

  

8

 

  

项目地块实施装配式建筑

 

   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文件

  

纸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电子版:PDF 格式。

  

1

 

  

纸质+

 

   电子版

  

四、申报材料清单

 

  五、评价工作流程

  (一)收案。申报单位将全套申报材料提交给自治区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产业中心),产业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向申报单位反馈审查意见。

  (二)专家评审。申报单位根据形式审查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后,由产业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出具预评价意见。产业中心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后,出具预评价意见书。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

  受理部门:自治区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106号国贸中心A座三楼

  联系人:冯琥电话:0951-5155891(传真)

  附件2

  宁夏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

  预评价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日

  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印制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1.统一按A4纸规格双面填写、打印。2.建设单位应在封面、骑缝、申报单位意见中盖章。3.建设单位应对提交的全部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手机

 

  

 
传真

 

  

  邮箱

 

  

 
设计单位

 

  

 
联系人

 

  

  手机

 

  

 
施工图审查机构

 

  

 
联系人

 

  

  手机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

   情

   况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社会投资

 

  

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本项目所有单体

 

   楼栋号

  

  容积率

 

  

 

 

   配

   式

   情

   况

  

本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单体楼栋号

 

  

  本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

 

  

 
本次申报预评价的装配式建筑单体楼栋号

 

  

  本次申报预评价的装配式建筑面积(㎡)

 

  

 
建筑类型

 

  

¨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公共建筑口公益性建筑

 

  

¨农村及旅游景观项目口市政工程¨其他

 

  

 

  三、本次申报预评价的装配式建筑关键指标统计表(按每个评价单位分别填写)

  

项目栋装配式建筑关键指标统计表

 

  

楼层

 

  

主体结构预制部品部件种类

 

  

围护墙和内隔墙预制部品部件种类

 

  

装修和设备管线采用项

 

  

鼓励项采用项

 

  

1层

 

  

    □ 全装修

 

   □ 干式工法楼面、地面

   □ 集成厨房

   □ 集成卫生间

   □ 管线分离

  

□ 平面布置标准化

 

   □ 预制构件与部品标准化

   □ 节点标准化

   □ 绿色建筑

   □ BIM应用

   □应用高精度模板施工工艺

   □应用建筑隔震技术、消能

   减震技术

   □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2层

 

  

   
3-X层

 

  

   
屋面层

 

  

   
         
其它指标信息

 

  

地上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自评装配率

 

  

 
结构

 

   类型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装配式钢结构

 

  

标准层层高

 

  

 
¨装配式木结构 ¨其他

 

  

模板种类

 

  

   

 

  四、申报单位意见

  

 

   项目(栋)按照国家或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设计,现申请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并郑重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与实际相符。

  

   申报单位(名称及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宁夏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

预评价专家评审结果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评审日期:

  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印制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筑类型

 

  

口保障性住房 口商品住房口公共建筑口公益性建筑口农村及旅游景观项目口市政工程口其他

 

  

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依据的预评价标准

 

  

 
二、关键指标情况

 

  

指标

 

  

单位

 

  

数据(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装配式建筑楼栋号

 

  

 

  

 
装配式建筑面积

 

  

 

  

 
楼层

 

  

主体结构预制部品部件种类

 

  

围护墙和内隔墙预制部品部件种类

 

  

装修和设备管线采用项

 

  

鼓励项采用项

 

  

1 层

 

  

    口全装修

 

   口干式工法楼面、地面

   口集成厨房

   口集成卫生间

   口管线分离

  

口平面布置标准化

 

   口预制构件与部品标准化

   口节点标准化

   口绿色建筑

   口BIM应用

   口应用高精度模板施工工艺

   口应用建筑隔震技术、消能

   减震技术

   口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2 层

 

  

   
3-X层

 

  

   
屋面层

 

  

   
………

 

  

       

 

  

三、评审情况

 

  

专家组

 

  

姓名

 

  

专业

 

  

职务/职称

 

  

签名

 

  

组长

 

  

       
组员

 

  

       
组员

 

  

       
组员

 

  

       
组员

 

  

       

 

  

   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评审,专家组认为:

  

   项目栋按设计文件计算的装配率为%,(未达到/达到)国家或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要求,预评价等级为。

  

 

  附件4

  

 

宁夏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

预评价意见书

 

  :

  根据你单位提交的项目栋的装配式建筑预评价申报材料,经年月日组织专家评审认为:

  项目栋按设计文件计算的装配率为%,(未达到/达到)国家或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预评价等级为。

  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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