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省交通质安中心书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法人或个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附详细佐证材料。公示结束后,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和人员将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再更改。
联系人:王婧,电话:0551-64682576;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856号,安徽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邮编:230051。
附件:2021年度安徽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及项目.pdf
2021年度安徽省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参评人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