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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投资人招标资格预审
2022-10-11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并上报省发改备案登记,项目代码:2205-330000-04-01-311869,项目拟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嘉善县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北起青浦谢庄快速路(四联路),南接G60沪杭高速公路及S36亭枫高速公路,全长约20.6km。地面辅道(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内)全长约15.5km,同步建设连接线1条,连接线北起嘉善界接青浦莲龚路,南至复合段地面道路,长约4.0km,新建枢纽式互通2处,一般互通3处,收费站1处,互通收费站4处(含姚庄互通收费站改造),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全线高架桥梁19.1km/2座,地面辅道桥梁约4.043km/26座。

  主线高速公路:北起青浦谢庄快速路(四联路),向南沿黄河路-长江路布线,过台升路后设亭枫枢纽连通G60沪杭高速公路,终点位于S36亭枫高速省界位置,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长约20.6km。

  地面辅道层(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内):北起俞汇互通匝道,顺接高速连接线,向南沿黄河路-长江路布线,终于晋吉路交叉口,采用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标准,长约15.5km。

  连接线丁新公路北延:北起嘉善界接青浦莲龚路,南至复合段地面道路,采用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标准,长约4.0km。

  技术标准:本工程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l-2014)中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3.5m,高架桥宽33.0m;地面辅道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l-2014)中设计速度80km/h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连接线丁新公路北延段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I-2014)中设计速度80km/h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6.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42.9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为96.55亿元(最终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特许权协议规定依法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项目公司,按要求注入相应资本金。对项目的筹划、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公司承继投资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无论债务偿还完毕与否),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2 项目资本金不少于总投资的20%,其余可通过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本金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本金在工程建设期内按比例逐步到位。

  2.2.3 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含施工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指本项目特许权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指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暂定3年(最终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为准);运营期:指项目交工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收费期指本项目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之日起至收费期限届满。本项目收费起止时间根据省政府最终批复确定。

  2.2.4 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后应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资人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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