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既有浅基桥梁的整治措施
2011-10-10 来源:中国鸣网
一、序言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加大了基础建设的力度,投资建设了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桥梁作为交通运输的纽带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许多既有的桥梁由于私自滥采河沙、河流冲刷、污染物质侵蚀等原因,给桥梁的基础安全以及桥梁运营的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马磊在《桥基安全防护技术研究》一文中提出:“随着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建设已大规模的进入山区。山区高速公路中纵向桥梁的数量增加较多,桥墩顺河道排列,数量多,范围大,对水流的干扰较大;同时桥梁下部结构也受到了水流和推移质的强烈作用,特别是峡谷河段河道狭窄、比降较大,且多跌坎;山洪暴发时,水流速度快、波动大,并携带较大的卵石或漂石,水流的冲击力和滚石的撞击力都会对桥梁下部结构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河道行洪和桥梁安全问题出。”①因此,必须重视既有浅基桥梁的整治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二、既有浅基桥梁的整治措施
(一)加强对既有浅基桥梁的保护措施
加强对既有浅基桥梁的保护是既有浅基桥梁整治的一项重要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禁止在桥梁周边区域采砂、挖坑。随着建设事业的逐步升温,作为主要建筑材料的河沙的需求量激增,非法采集砂石能为桥梁周边地区的当地居民带来可观的收入,导致非法采集砂石屡禁不止,违规非法采集砂石加快了河床的下降速度,造成桥梁基础埋置深度减小,形成浅基桥梁,据有关部门统计,非法采集砂石已经成为既有桥梁的第一杀手。违规非法采集砂石严重影响到了桥梁及通
限载通车的安徽六安县黑石渡大桥
行的安全,因此,桥梁管理部门同桥梁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联合打击非法采砂成为浅基桥梁的重要整治措施。在加大打击非法采集砂石力度的同时,在距离桥墩一定距离的下游修建拦砂防护坝可以有效保证桥梁基础的地埋深度,是对既有浅基桥梁实行保护的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铁路线路和铁路桥梁、涵洞两侧一定距离内,修建山塘、水库、堤坝,开挖河道、干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影响铁路路基稳定或者危害铁路桥梁、涵洞安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采挖、打井等活动,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刑法也对破坏桥梁的行为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法律的规定,使非法采集砂石的行为远离了桥墩,使在距离桥墩一定距离的下游修建拦砂防护坝成为了可能。
(二)做好桥梁的加固防护
做好桥梁的加固防护也是既有浅基桥梁的重要整治措施,该防护措施可分为局部的加固防护措施和整体的加固防护措施。既有浅基桥梁的自然环境方面的侵害主要来源于河床的侵蚀作用、河流的冲刷以及河流携带的泥沙及卵石、粗颗粒等对桥墩的撞击、摩擦而出现磨蚀,从而造成桥墩地埋深度减少、基础掏空等现象,严重影响桥墩的稳定性,给桥梁本身和交通安全带来巨大的隐患。为了有效防止这些自然因素对既有浅基桥梁带来的可能损害,需要对浅基桥梁进行局部防护和整体防护。主要是通过减弱河流冲刷能力的方法,逐步提高桥墩的抗冲刷能力,或者采取深埋桥梁基础,加大桥梁安全深度的方法,来减小自然因素对既有浅基桥梁造成损害的可能性。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经济合理”的原则,以实现根治为目的,充分考虑既有浅基桥梁防护工程的长期效益,对既有浅基桥梁实行永久或半永久的防护,确保加固防护的耐久性。防护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减轻水流对桥梁的冲击;二是提高桥墩的抗冲刷能力;三是增加桥墩的埋深;四是在下游设置拦砂坝。要结合对河流的集中整治,充分考虑既有浅基桥梁的整体抗冲击强度,尽可能地减少对河道的挤压。切实实现加固防护一处、杜绝一处隐患的终极目标。在实施桥梁的加固防护时,要综合考虑桥梁所在区域的地质条件、气候条件、河流的水文特征等因素对既有浅基桥梁的影响,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既可以通过修建护岸、护坡、河床护砌及丁坝、顺坝、导流堤等永久性建筑控制河流对桥墩的冲击,减少河床下降和冲刷的概率。同时还要采取生物措施,如建设防护林进行防风固沙等手段对既有浅基桥梁进行必要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