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组织建履职档案促“三转”落实【图】
2015-03-18
为督促厅直交通运输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其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近日,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发文决定分级建立纪检监察机构履职专项档案。
建档内容主要包括履行监督职责所开展的工作情况;执纪问责及干部处理处分情况;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所出台的制度、办法、规定等。履职档案采取分级建档形式,即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建立厅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履职专项档案,有下属纪检监察机构的厅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立所属纪检监察机构履职专项档案。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建立的专项档案采取电子档案形式。
文件明确,纪检监察履职专项档案将作为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考核、评价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主业的重要依据。要求厅直交通运输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严格按照建档内容,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在完成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该工作完成情况的主要材料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建档。纪检监察机构履职专项档案只针对建档内容建档,建档内容以外的其他材料,由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作为工作档案归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