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大队深入开展“依法履职、为民履职、廉洁履职”专题教育活动推进执法规范化
2015-03-20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支队《全市公安交警开展“依法履职、为民履职、廉洁履职”专题教育活动方案》文件精神,于都大队根据队伍实际,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队伍执法理念、执法办案能力,努力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夯实廉洁从警基础,进一步提升队伍执法效能,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执法队伍。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确保专题教育活动有组织、高成效进行,大队党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着眼当前,结合实际,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迅速成立“依法履职、为民履职、廉洁履职”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于都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长曾祥勋任小组组长,教导员黄小康为副组长,其他各分管领导、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大队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张永胜具体组织、协调活动开展,确保专题学习有组织、高标准、高成效进行。
二、强化宗旨,提高法制意识。大队根据方案部署,组织全体民警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大队领导要求全体民警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领会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模范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准确把握公安交管业务工作中管理和执法两个关键环节,做到科学人性化管理与严格规范执法并重,增强执法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事讲法、办案用法,增强规范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公正、公平、公信力,做到严格、公正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效能,把法治理念贯穿于每一项执勤执法和服务群众工作中。
三、认真学习,夯实理论基矗大队利用工作空隙,组织全体民警集中学习,采取集中授课、开设讲座及座谈讨论等方式,认真学习《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等系列内容,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增强法制观念,全面提高民警法律素养。学习过程中,大队要求民警要学出实际心得,杜绝盲目、敷衍不良倾向,要带着问题学,通过学习,正视不足,汲取养份,学以致用,切实把法律法规理论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自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大队全体民警围绕宗旨,在执法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全力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徇私枉法、违法办案、失职渎职、趋利执法和证据程序意识淡薄等问题出现,全面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