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交警五措并举圆满完成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
2015-04-08
为认真策应省总队《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4.4”视频精神全力做好清明小长假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确保清明节日期间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畅通的良好出行环境,于都交警精心组织,提前部署,狠抓落实。4月5日至7日,于都境内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切实保障了辖区道路交通平安畅通。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部署。
为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大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于都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长曾祥勋要求全体民警、职工、协警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克服麻痹思想,全力以赴保障道路交通良好秩序。在3月24日前期工作基础上,于4月1—6日全力以赴冲刺道路安保高峰。同时,根据省交警总队、赣州市支队统一安排,完善工作应急预案,确保能够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并相应制定了《于都县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对清明节期间的勤务工作做了详细部署,重点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管控,切实抓实清明节前后各项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二、科学布警,应对车流高峰。大队根据以往相关经验,根据清明期间交通流向、流量变化的规律,结合辖区交通现状,对323、319国道及城区于银线、红旗、长征、滨江等重点路段重点加强管控;同时,为预防盲区和死角,做好延伸管控,针对国道沿线乡镇集市摆摊设点易导致交通拥堵的情况,大队分派专人值守各堵点疏导交通,快速处置拥堵,恢复交通。从4月1日开始,群众返乡祭扫、踏青高峰一波波涌现,323、319国道线公路出入口返乡车流急剧增加,大队做好机动路面管控,严密控制车辆逆行、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加强巡逻,防控交通拥堵和事故,成功应对了群众返乡高峰,有效遏制了清明期间交通拥堵乱象。
三、严格管控,突出重点打击。为预防和遏止道各类事故发生,大队进一步加大了对事故高发路段、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联合县安监交通、路征、城管、治安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对国道、城区路段客车超员、摩托车超载和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的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4月5日至7日,全体民警、协警一律取消休假,机关民警全部下沉一线,城区20多个执勤点全天候执勤岗,全力加强重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广度和密度,最大限度确保道路交通保持严管严控状态,使交通违法行为无处可遁。
四、广造声势,营造浓厚氛围。为提高广大群众在清明节期间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文明行车,从4月1日开始,大队通过于都电视台、于都之声、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媒介平台发布路况信息、临时交通管制信息和安全提示,将清明扫墓、踏青的相关交通路况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提示广大群众选择合理出行路线和时间,避开车流高峰。同时,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部署安排,以“文明交通、平安清明”为主题,组织民警深入企业、乡镇、村庄及客运场站,通过摆放宣传挂图、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教育广大群众安全出行,不乘坐违法车辆,掀起一波波宣传高潮,营造了社会浓厚宣传氛围。
五、人性执法,热情同步服务。清明节期间,全体民警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人性化管理。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并注意执勤执法时的语言使用和态度,切实做到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工作要求。同时,对所有返乡扫墓车辆有意识性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友情提示,对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后立即放行,既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又进一步环增强了群众的守法意识,确保了各项执法工作高效率进行,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据统计,清明节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235人次,警车27辆次,设置检查服务站2个,增设临时安全提示牌26个,警示锥筒33个,散发各类交通安全资料13700余份,召开交通安全知识讲座22场次,悬挂横幅130条,发送手机预警信息10万余条,圆满完成了清明期间交通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