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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建设全市智能停车管理系统
2015-04-14 
        

        昨天(10日),天津市政府召开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安排》等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有关文件。

        本市将探索设立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探索设立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局,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要求行政执法数量大、任务重、执法事项敏感的部门应当成立专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同时依托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系统加强执法监督。《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按照提出决策建议、拟定决策方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决定执行、反馈与调整等程序,要逐一进行规范,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倒查机制。《天津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安排》明确了审计全覆盖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审计监督方式以及六项主要措施。根据安排,本市将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等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

        本市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对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规范权力运行、惩治和预防腐败至关重要,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勒紧行政权力的“缰绳”,形成健康有效的行政运行体系和切实管用的监督制约机制。

        监督到每一个执法行为

        《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本市将建立“两级平台、三级网络”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制,即建立市和区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和处理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执法机关和街镇综合执法三级行政执法信息。同时,实行行政执法立案(受理)、调查、审核、决定、执行等执法程序的各环节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无缝隙监督。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信息归集,实现平台高效运行。要加快形成市、区县政府监督以及执法部门内部监督上下贯通、横向联系的监督体系,确保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到每一个执法部门,覆盖到每一个执法领域,监督到每一个执法行为。

        管办分开等推进停车管理改革

        为缓解本市日益突出的停车供需矛盾,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方便市民日常出行,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并研究了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工作。本市将按照“管办分开、人钱分离、统筹规划、高效监管、安全便民”的原则,推进机动车道路停车泊位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实现“监管属地化、经营一体化、泊位版图化、管理智能化、信息公开化、机制长效化”。同时,将建设全市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向社会公示道路“停车地图”、收费区域、收费标准、政府收益、资金用途等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达到交通安全畅通、管理规范透明、服务优质高效、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机动车停车管理是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群众利益,涉及城市形象,本市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关切,切实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做规范。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进一步细化完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理顺监管体制,明确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分工。各区县将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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