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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绿色汽修创建工作被纳入宿迁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目标
2015-04-21 
        4月初,宿迁市政府发布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目标,将绿色汽修创建工作纳入2015年度宿迁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目标中,要求交通运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措施,减少汽车维修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大气的污染。

        为切实做好绿色汽修创建工作,宿迁市运输管理处成立了专门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并制定目标任务,排出工作进度,统筹市级交通运管部门和县区交通运管部门的工作职能及范围,并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第一,分批推进市区范围内的红外线电烤漆房改造工作,年内完成市区范围内60%的电烤漆房改造工作。第二,引导市区范围内维修企业水性漆的推广应用,建议政府对使用水性漆的维修企业进行政策性奖励。第三,引导市区范围内的喷漆维修企业车辆喷、涂、烤作业不出烤漆房,做好喷漆作业场所的密封净化工作,减少挥发性气体的直接排放。第四,会同环保部门定期开展督查,对VOC检测超标的维修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严厉处罚。第五,严格限制市区范围内钣金、喷漆等专项维修业户的发展,除政府已经划定的固定区域,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不再许可发展新的钣金喷漆作业项目维修企业。第六,积极开展江苏省绿色汽修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年底之前全市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创建率达8%以上。

        (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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