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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建两岸快件处理中心
2015-04-21 
        日前,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据悉,该《办法》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快递行业发展为主旨的省级政府规章,对规范快递企业运营提出多项措施,并将第五章设立为“闽台快递合作”专章,鼓励两岸快递行业交流。

        据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局长王丰在发布会上的介绍,福建省快递行业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2014年,福建全省快递业务量完成6.6亿件,业务收入完成82亿元,均排名全国第六位。其中,福州、厦门、泉州、莆田4个城市进入全国城市快递业务量排名前50名。平均下来,福建全省人均快件量18件,是全国人均快件量的近两倍。

        “近年来,两岸快递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加强互访和交流,双方在加强两岸和闽台快递合作方面均表现出较强的合作意愿,并取得一定进展。”王丰介绍说,“如顺丰速递等快递企业陆续在台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转运中心,台湾彪记、晋越等快递企业也在福建省设立分支机构。”

        此外,福建省快递企业与台湾地区企业合作开展了电子商务寄递业务、金融和保险为基础的服务外包业务。福建省还通过闽台快递通道向东南亚、美洲等地发展跨境国际快递业务。

        为促进闽台快递行业之间的合作不断深化发展,《办法》在“闽台快递合作”专章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发展闽台快递服务合作,支持快递企业服务闽台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旅游等经贸和文化交往;支持闽台快递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两岸快件交换、包裹处理等功能;支持通过闽台通道发展跨境快递业务;支持开辟闽台快件通关绿色通道,完善闽台快件通关环境,创新快件通关监管模式,简化报检程序,实现闽台口岸关检互认;支持在本省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对台合作区域拓展快递服务业务。

        《办法》同时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快递企业开展对台直航包机,扩大两岸快件运输直航范围,支持扩大对台海运快件业务范围,增强闽台快递服务时效性;鼓励闽台快递企业相互合作,支持闽台之间相互设立快递企业或者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支持闽台快递企业、快递行业协会建立定期联络协调机制,推动同业人员定期对话、互访交流和业务合作。

        王丰在会上表示,接下来,福建省将立足福建特有的区位优势,利用自贸区利好政策,落实《办法》中确立的促进闽台快递合作的政策,加快发展两岸快递业务,在福州、厦门、平潭建设两岸快件处理中心,并以台湾为中转,提供跨境网络零售出口快递服务。

        “福建将推动快递企业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对接海关等部门,促进通关便利,服务跨境电商发展,积极为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引导企业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共同拓展国际市常”王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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