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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3线德化水口至城区段生态公路安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4-23 来源: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03线德化水口至城区段生态公路安保工程已由福建省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建设资金市局全额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规模:造价约500万元,项目位于泉州市德化县,施工内容为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划分为  一  个合同标段。

   2.3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  7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均为 12 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或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未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的有关规定)。

   3.3 投标保证金为 玖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帐(不含汇票)形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的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

   帐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xmtydh施招[2015]004)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汇达时间以到达指定帐户的银行实时对账单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应放入投标文件中。

   3.4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6施工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否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以不记名方式到德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德化县龙鹏街117号))购买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时间为 2015 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 时 00分,售后不退。购买联系电话:15880835298(小李)、13599113702(小黄)、0595-2256787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 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德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地点: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德化县龙鹏街117号))。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公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公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德化网(www.dehua.net)等媒体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德化分局

   地址:

   电话:0595-3582700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碧水湾10#604室

   电话:0595-22567877/13599113702  传真:0595-22567877  联系人: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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