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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呈现五大亮点
2015-04-24 
        

        2014年,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上级公安机关和资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全体民警、辅警的共同努力下,在“车、驾”数量快速增长的前提下,支队实现了2009年以来的首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全省仅3个地市州),取得了交通事故“起数、死亡数、受伤数、财损”等四项指数分别下降17.11%、1.11%、21.93%、16.68%的可喜成绩。

        一、全力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确保了我市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一是货车“双超”治理工作效果明显。高速公路“治超”取得阶段性成果。支队督促率先完成我市境内3条高速公路的15个站点计重检测设备设施安装,在全省第一个通过检查验收;国省干道“治超”分步启动。2014年8月10日以来,雁江晏家坝站、干古井站、魏家湾站,简阳平泉站,乐至石佛站,安岳毛家站等6个治超站点已全面启动“治超”工作;源头治理有序展开。支队落实了对7户车辆生产企业、92户机动车销售企业、145户机动车维修企业、315家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监管;与货运企业、业户和货场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38168份,签订率达99%以上。二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为群众构建生命防护墙。2014年,全年共督促建成国省道波形护栏730.05千米,超额2014年度省政府下达任务的38.3%,我市为全省仅有的几个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州之一,进一步消除了国省道安全隐患,搭建起了生命防护墙。三是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有效利用。充分利用车辆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推进重点驾驶员“黑名单共享”制度,促进车驾违法信息在部门间的交换。2014年,全市共导入交通违法数据34.6752万条,交通事故信息1.0688万条,生成黑名单数据400条。四是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有序推进。支队已完成全市国、省道智能监控系统规划编制,正在积极推进投资3000余万元,建设含“路口路段高清监控、抓拍、流量采集、信息发布、警员定位”的监控系统,实现国省重点道路监控的信息化。五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铺开。督促建设的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的管理模式初步形成。2014年,全市174个乡镇(街道办)已建成农村交管办174个,建成率为100%,配备专职交管管理员612名;在2815个行政村设立劝导点1799个,配备劝导员2014名,有力地加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二、扎实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酒驾查处零容忍、常态化。一是严查重点交通违法。2014年,支队针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会车、占道行驶和工程车、涉校车辆等重点违法行为,先后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专项整治30余次,累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14658起,其中,酒后驾驶543起(饮酒496起,醉酒47起),拘留253人,吊销驾驶证141个。二是加强客运车辆集中整治。支队组织民警深入各站点,各路段,展开拉网式排查和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督促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014年累计查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401起,开展安全检查13次,集中宣传57场,受教育驾驶人7500名。三是与全市1567所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建立校车“户籍化”管理长效机制、职能部门定期议事制度、校车交通违法“黑名单”抄告制度和校园交通安全年终考评一票否决制,明确了学校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并对120所大中小学校的校车、驾驶人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交通标识标线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四是组建“女警护学岗”。抽调了17名综合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女民警组成护学岗,专司学校交通安全。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护卫师生上放学安全,提升他们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勤联动机制,妥善处置涉访涉诉案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全面落实与法院、司法部门的联合规定,突出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大调解”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快捷的服务,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截止2014年11月,全市累计调解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9370起,其中,交警部门调解处理6238起(成功率100%),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2785起(成功率95.18%),人民法院庭外调解处理984起、宣判821起。二是积极开展交通事故矛盾常态排查,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努力做到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2014年,全市未发生一起复核转信访的案件,无一起到盛进京的信访和上访案件发生。

        四、大力开展“平安惠民”行动,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省第四届文明城市的活动要求,交警支队立足职能职责,将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作为创建活动的主线,以集中整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手段,全面开展了资阳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2014年,查处主城区交通违法20020起。其中:不按规定停放13500起,酒后驾驶120起,非机动车违法509起,行人交通违法5013起,电子抓拍交通违法489起,其他违法行为12131起。一是科学安排勤务和警力,加大主要路口、路段管理力度。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岗位、定时间、定标准的“五定”的主城区交通管理勤务模式,强化重点街道及路口的管理,严格查处车辆、行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大路段巡查力度。支队将直属一、二大队主要警力投入到城区主干道、主要商业大街的巡逻管理,严肃查处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兼顾对中小街道实施辐射管理,打通城区交通微循环,强化对主要出入城道路以及重点客运汽车站、集贸市尝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有序良好,开展了沱三桥通车后的北门片区交通整治行动,确保了北门片区的交通畅通。三是实行分流限行,理顺静态交通,提高主城区交通畅通率。一方面严格执行“入城证”管理制度,通过电子抓拍和路面查控,严格控制高峰时段大型客货运车辆入城。实施新老城区交通协作调度。利用指挥中心,统一调度直属一、二大队警力,针对建设北路、海峡、铁路桥一线实施综合疏导,提高畅通率。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新建道路通行效力。引导过境车辆多由幸福大道、南骏大道、外环路等道路通行,减少城区交通压力,强化静态交通管理。加大违法停车执法取证力度,将电子抓拍和人工取证相结合,形成常态管理机制,严查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还畅通于民。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强化综合治理力度。1.严格执行抄告制。对查处的公交车、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和有严重交通违法或多次交通违法的驾驶员实行重点管理,并适时进行媒体曝光,并按照所属公司、单位实行分类汇总抄告。2.积极联系协调人力三轮车管理办公室,协助其加大对人力客、货运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管理、收缴力度。3.对接城管部门,督促占道停车承包业主加强对机动车路边临时占道停车点的管理,共同开展各类占道经营、以街为市的治理。4.主动联系住建部门深入城区施工工地,摸清入城货车底数,了解入城需求,加强工地运渣车管理。

        五、回应群众呼声,严格规范测速执法行为。为规范全市交警部门的测速工作,支队出台了道路测速工作“两规范、四不准、两不罚”的“242”工作规范,切实改进全市交警部门的测速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两个规范”,规范测速操作,规范录入。即:要求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操作;对测速证据规范审核、录入。对超速信息录入指定专人审核把关,确保超速取证图像清晰,超速违法车辆类型、号牌、外观特征对比无误,并确保录入准确。二是强调“四个不准”,提高交通警察执法公信力。即:不准在通行状况不好的道路测速。即:临崖、临水、急弯、陡坡或者紧靠山体的路段进行测速;不准低限速路段测速。不得在限速值低于30公里/小时的路段不进行测速,尽量不在弯道测速,平直道路测速限速值为70公里/小时;不准隐蔽执法。执法时不得将电子测速点设置在隐蔽处;不准使用不合法设备。对未取得合格标志或检验超过有效期的电子测速设备不能用于执法活动。三是坚持“两个不罚”,体现人性化执法理念。即:证据照片不规范不处罚。对于照片图像模糊不清或一张照片出现两辆车辆等违法证据不规范的,不做处罚;轻微违法不处罚。即被拍摄车辆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不予处罚,以警告教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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